4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二处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开展督政检查。
督查组对贺兰县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国家有关非煤矿山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情况,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等情况开展督政检查。
督查组认为,虽然贺兰县仅有1家非煤矿山企业,但仍然认真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要求,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工作。
督查组强调,县政府要统筹好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强化“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私挖乱采矿山资源行为。县应急管理局要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切实提高矿山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的能力。
贺兰县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电力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检查。